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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日,202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通知如下: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为个人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9.html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8.html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7.html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组织创作项目资助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且在2024年4月15日之后开展的美术和书法、篆刻作品创作。

项目申报主体为从事美术创作、展览、教育的机构或单位。

(二)个人创作项目资助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的美术和书法、篆刻作品。项目申报主体为文艺工作者个人。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6.html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从事舞台

艺术创作演出的机构或单位,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975.html

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我校教师申报项目的质量,提升项目立项率,项目主体非个人的项目,务必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线上材料的

提交,逾期科研处将不予审核。

  2、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请将个人项目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7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kycsk@sqnu.edu.cn 压缩包名和邮件主题均为:

所在学院_申报人姓名_项目类型_申报主题,例:美术学院_张三_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_申报主题

    

    联系人:孙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0-3126803

科研处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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