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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4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人资格

1.项目申报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包括副高级),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即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含)以上古委会直接立项资助项目。已获得古委会直接立项的项目,必须在该项目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之后方能申报新项目。如已立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4.跨地区跨学校学者合作申请项目,由参加的学者自行协商,制定工作计划,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学术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提出申请。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学科范围: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后者不属于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基金项目范围而属于人文社科其他相关基金资助项目范围。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按照财政部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古委会项目经费只能用于资助科研工作,不能用于出版补贴。

5.已在他处获得立项和科研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得在古委会申报,以免重复立项,但古委会立项后不排除在他处获得经费资助。

6.凡已参加古委会项目评审而未能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同样的项目名称和资料再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手续

1.高校古委会项目采取随时申请、定期审批的办法,古委会秘书处不单独发放项目申报通知。项目专家评议会议一年举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

2.请于2024年 6月6日中午12:00 前 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归德楼101室),申请材料提交如下:

(1)纸本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7份放入档案袋1份单独交给科研负责人(无需档案袋)),每份均需有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本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或盖章,省市自治区所属院校还需有该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每份纸本的签名盖章页需要原件,不能复印。

(2)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教师的申报材料收齐,每人的纸质版材料使用一个单独的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和申报书封面保持一致,学院移交纸质版材料时需将本学院汇总表一并移交,汇总表纸质版需要盖学院院章科研院长签字(学院名附近),各学院需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做好资格审查形式审查

(3)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

(4)各位老师的申报书和(3)中所述样稿电子版扫描件(二者独立存在,不要合并)放入名为“XX学院_项目名_项目主持人姓名”的文件夹中交给学院科研负责人(如有推荐信,请将推荐信扫描件也放入该文件夹,独立存在),示例:人文学院_项目名_某某。学院负责人将纸质版材料移交至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无误后将本学院参与申报教师的材料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放入名为 ”XX学院_2024年度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_申报材料“的文件夹中打包发送至 kycsk@sqnu.edu.cn 邮箱。

联系人:孙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0-3126803


科研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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