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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商丘市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根据《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20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区)科技局、高等院校、市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项目。各推荐单位做好本单位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推荐条件

商丘市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推荐项目须符合《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登记。

2.项目推广应用必须满1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3.需要验收或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验收或审批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1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4.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应开具相应实验动物审查合格证明。

5.项目如曾列入省、市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推荐,并提供计划下达单位的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

6.推荐商丘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请推荐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推荐(见附件:《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条件》),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一等奖条件的视为材料不合格,不得参加评审。

7.国家公务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8.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三、推荐材料上报要求

1.推荐材料(含主件和附件)是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各申报单位填写。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2.主件:《商丘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下载地址:http://skjj.shangqiu.gov.cn),推荐书分为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纸质版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纸质版推荐书须在电子版推荐书确定后打印,并签字、盖章(合作单位的公章),纸质版推荐书上报两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正反面书籍式装订,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附件:研究报告、核心知识产权证明、查新报告、第三方评价(如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技术检测报告、验收结论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应用证明等;核心期刊论文须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附件中项目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4.推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项目须提供汇报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PPT文件拷进U盘报送,U盘概不退回)。

5.电子版材料发至kyc3111069@163.com

6.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

四、推荐时间及地点

推荐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7月28日8:00-10:00,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报送地点:1号行政楼科研处112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王秋亮,3111069

科研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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