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处正式成立于2001年9月,是商丘师范学院的科研管理部门,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工作。成立初期下设项目管理科和成果管理科两个科室。2007年8月,增设了综合科。现有科室5个:综合科、社会科学科、自然科学科、知识产权科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10人,负责全校科学研究等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的相关制度。
2.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重点学科、申硕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培育与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5.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的各类专利申请、管理与转化工作。
7. 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宏观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 负责学校智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智库团队的管理工作。
10. 负责学校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
11. 负责学校学术交流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3. 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量考核;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科研业绩的认证工作。
14. 负责学校学术风气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15. 完成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科研处副处长(自然科学)工作职责
1. 协助处长拟订全校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完善学校科研工作的相关制度。
2. 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的各类专利申请、管理与转化工作。
5. 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 负责学校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
7. 负责学校博士后研发基地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9. 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类科研工作量考核以及自然科学类科研业绩的认证工作。
10. 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研处副处长(社会科学)工作职责
1. 协助处长拟订全校社会科学类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办法。
2. 负责学校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3. 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宏观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的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 负责学校智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智库团队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社会科学类科研信息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7. 负责学校社会科学类科研工作量考核以及社会科学类科研业绩的认证工作。
8. 负责学校学术风气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9. 负责学校学术交流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