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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丘师范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商丘师范学院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培育计划

 

在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年】179号)的框架下。为充分调动学校教师申报项目的积极性,提高申报质量,发挥各学院在学科专业方面的优势,制订本方案。

1.各学院组织申报教师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版)格式编写申请书,并按照学校文件审查申报人资格。在2021年1月5日下午5点半之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和汇总表提交到科研处112室。

申报人资格:申请人每 3年只能获资助一次,并且未获得国家级项目前累计获得资助次数不超过 2 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以新的题目申报时,可将年限和资助次数清零重新计算。

2.确定名额分配。科研处审查确认申报数,根据全校申报的培育项目数量,计算名额分配方案,并报评审委员会核准确认。计算方法如下:

3.各学院根据申报学科聘请校外国家基金评审专家评审,汇总评审专家意见,对本学院申报书进行排名,根据本学院分配名额数等额推荐到科研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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