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商丘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方向
围绕现代制造业、高成长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网络经济创新建设,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装备、纺织服装制鞋、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新型复合肥、制冷装备、新一代人工智能、信息安全、5G、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按照严格标准、优化布局、重点建设、有序增长的原则,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主要面向创新龙头企业、瞪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组织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3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4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4项(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机构,由各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及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商丘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商丘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数据表、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装订成册。《商丘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及有关事宜
1、请于2021年7月7日12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1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sqsfxyzl@163.com,逾期不受理。
2、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69518
科研处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1. 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 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申报数据表
4. 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5.商丘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