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科研通知» 正文
MENU

关于2023年度商丘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商丘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广泛征集、认真筛选的基础上,已经制定完毕。为做好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大战略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进行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研究,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力争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精品力作,为商丘在全省“两个确保”大局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提供切实有效的智力支持。

2.课题申报要以课题指南为指导,可以原题申报,也可在规定的研究方向范围内,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就其一个方面自行选题申报。题目拟定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建议选题切口要小,切忌空泛;鼓励和倡导研究者立足现实,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努力做到立足商丘,研究商丘,服务商丘,发展商丘。

3.按要求填写申请报表一式三份,式样按通知式样复印。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为立项课题后,即作为本年度商丘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课题。

4.有关单位应广泛宣传《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和指导申报工作。申报者每人限定主持申报一项,另可参与一项课题。

5.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项目要求在2024年2月29日之前完成,申请结项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及结项审批书全部采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经专家组验收评审报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对验收合格的研究成果,按课题组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并对优秀课题有计划地进行成果转化。

6.课题指南标注星号的系2023年度重大决策咨询课题。凡申报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的,按招标公告要求程序操作执行。

7.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请于2023年5月15日11:30前将纸质版申请报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汇总表需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为单位送至归德楼101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sk@sqnu.edu.cn邮箱。


联系人:郝鹏飞  李磊  联系方式:3126803


科研处

2023年4月22日



科研网手机版
版权所有 © 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处 备案号:豫ICP备050024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