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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科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二)申报项目类别

卓越青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具体申请指南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 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应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 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 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4. 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2024年度申报指标主要根据各依托单位202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联合基金)申请立项情况,以及近2年项目过程管理情况等综合确定。

  2. 对依托企业类在豫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可不提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直接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依托单位为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的申请人仅可申报无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面上、青年指导性计划项目。申报无财政资金支持的指导性计划项目,无需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额度。

  3. 省基金项目继续实行“包干制”(卓越青年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校内时间为10月20日8:00--30日8:00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指标科技厅将于10月16日公布。

2.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3.各学院应做好本年度河南省科技厅项目及教育厅其他科研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统筹安排,严禁同一负责人和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形式进行多头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级及以上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

4.请各学院以答辩形式组织现场评审,并将推荐结果在学院公示,按照项目申报质量的高低进行排序,于2023年10月30日11:00前将本学院已经排序后的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zk@sqnu.edu.cn(电子版需与纸质版排序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人需要填报《省基金重点、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人员研究基础汇总表》和《省基金重点、面上、青年项目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申报省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申请人需要填报《省基金杰青、优青申请人研究基础汇总表》。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74111

(二)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371—65922508,65908672

(三)材料受理

  地 点:归德楼112室。

  校内联系人:张存良 3111069 荣国祥 311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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