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研究生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有效服务国家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 号)精神,决定开展 2025 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5 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5 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以下简称“教材项目”)、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以下简称“案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专门项目(以下简称“专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地项目
1.合作各方具有实质性、制度化合作关系,并正式签署有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合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2.合作各方以适合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研发项目为合作载体,研究生直接参与项目的程度高。
3.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较好的科研设备、较多的科研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
4.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人数、名单、研究方向明确,具有专门的联合培养方案及培养管理办法。
5.研究生培养高校应聘任合作单位中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好理论基础、较强专业能力、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并颁发聘书,明确职责,提供相应的待遇与报酬。
6.合作各方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研指导、论文答辩把关、条件保障、生活管理等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合作协调、管理规范。
(二)案例项目
1.教学案例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2.案例项目原则上应基于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进行申报建设。
3.案例项目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研究设计、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教师,为至少 3 届专业学位研究生讲授过与申报案例项目紧密关联的核心课程。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 5 人,团队成员中至少有 1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
三、建设周期
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案例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四、申报程序
1.限额推荐
我校基地项目限报2项;案例项目限报3项。
2.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在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公示 5 个工作日。
4.审核公布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5.申报时间
基地项目:2024 年 5 月 27 日
案例项目:2024 年 10 月25日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基地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请书》(附件 2)、建设方案、基地联合建设协议书。
2.案例项目
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申请书》(附件 9);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 10)。
(二)格式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 PDF 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PDF 格式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命名规则:
(1)基地项目申报材料:以“2025 年度基地项目申报_申报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_合作单位名称”格式命名,例如:2025 年度基地项目申报_10459 郑州大学_张三_合作单位名称.pdf。
(2)案例项目申报材料:以“2025 年度案例项目申报_申报高校代码及名称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 年度案例项目申报_10459 郑州大学_0251 金融_张三.pdf。
(三)材料上报
1.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给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并填写《2025 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11,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 PDF 格式电子文档),登陆“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yjszlbz.jyt.henan.gov.cn),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研究中心(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
七、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中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名称,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
3.课程项目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使用的教材或讲义(教材只需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相关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证明、近 3 年研究生教学任务书或证明、课程建设规划等。
4.同等条件下,对面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申报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5.省教育厅根据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财政资金状况,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
6.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7.政策咨询及材料接收联系方式如下:
(1)政策咨询
单位: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
联系人:蔡弘、陈丹丹
电话:0371—69691782
(2)材料接收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归德楼101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33706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