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
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6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26年度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一流核心教材项目(以下简称“教材项目”)、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以下简称“案例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站项目(以下简称“工作站项目”)、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专门项目(以下简称“专门项目”)。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年度教学案例3项、示范性工作站1项、一般性工作站2项。
二、申报条件
(一)案例项目
该项目分为“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两个类别。其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须以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为主要目标。两类项目均须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教学案例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2.案例项目原则上应基于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中所列核心课程进行申报建设。
3.案例项目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研究设计、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突出原创性、典型性、先进性和创新性。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至少 3届专业学位研究生讲授过与申报案例项目紧密关联的核心课程。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 5人,其中行业企业专家(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数不少于1人。
(二)工作站项目
该项目分为“示范性工作站项目”和“一般性工作站项目”两个类别。
1.示范性工作站项目
(1)须由已立项建设 3年以上(含 3年)的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申报。
(2)工作站已形成稳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能为进站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较为优质的保障条件。
(3)进站研究生的规模较大,年均进站研究生不少于 10人。
(4)合作各方已形成紧密且稳定的产教、科教合作关系,承担课题数量多且经费充足,已形成较丰富的优质培养案例和经验,在人才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工作站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研究生职业岗位锻炼效果和就业竞争优势突出,在产学研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一般性工作站项目
(1)合作各方已开展有实质性、制度化合作,正式签署有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在合作中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2)合作各方以适合研究生培养需要的研发项目为合作载体,研究生直接参与项目的程度高。
(3)合作单位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较好的科研设备、较多的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科技和人才管理制度。
(4)合作各方在研究生培养的课程学习、调查研究、社会实践、论文选题、科研指导、论文答辩把关、条件保障、生活管理等方面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合作协调、管理规范,具有专门的联合培养方案及培养管理办法。
三、建设周期
课程项目、教材项目、案例项目、专门项目建设周期为 2年,工作站项目建设周期为 3年。
四、立项原则
(一)坚持高端引领。为加强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时区分博士培养和硕士培养两类,立项时优先支持博士培养项目。
(二)强化数智赋能。各类申报项目须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项目内涵进行丰富和提升,并最大限度实现线上呈现。
(三)突出学科调整优化。加大对基础学科、超常布局的急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绝学相关课程、教材等支撑资源建设的支持,立项时予以倾斜优先。鼓励超前研判识别未来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开发与其相适配的知识能力素养提升资源。立项时对 45岁及以下在一线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教师予以倾斜支持。
(四)注重建设基础。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不具备前期建设基础的项目不予立项。
(五)鼓励协同创新。鼓励不同高校相同相近学科专业或讲授同一门课程的主讲教师联合申报。
五、立项和经费资助方式
(一)按照申报单位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双一流”建设及创建高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限额,采取自主立项的方式,项目应尽量围绕“双一流”建设及创建目标布局,由所在高校从“双一流”建设及创建经费和其他办学经费中予以支持;第二类是除第一类之外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省财政支持项目;第三类是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高校,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项目必须围绕支撑学位点的建设,并由所在高校予以经费支持;第四类是其他类,包括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网络空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哈工大郑州研究院,由省教育厅组织立项评审,所在单位予以经—10—
费支持。
(二)案例项目中“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培育专项”采用后期资助的方式,对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的项目再予以经费资助。
六、评审程序
1.学校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学校审核后择优上报。在研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同类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过去 5年内,未通过结项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主要成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2.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对第二、三、四类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
项目立项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 5个工作日。
4.审核公布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5.申报时间
工作站项目:2025年 6 月20-24 日
案例项目:2025 年 7 月 18-22 日
七、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包括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书(附件 2-12)及有关佐证材料。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共建核心课程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产)合作教材项目”、案例项目还须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或主要负责人)参与项目承诺书(附件 13);工作站项目申报材料还须包括自拟的工作站建设方案、联合建设协议书。
(二)格式要求
1.文档格式
所有申报材料须报送 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且一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申请书、佐证材料等)应在材料目录的索引下对应生成一个 PDF格式电子文档。
2.文档命名
(1)案例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中国专业学位例
中心案例培育专项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2026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依托专业学位类别代码_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格式命名。
(2)工作站项目电子文档:以“2026年度示范性工作站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联合单位名称”、“2026年度一般性工作站项目申报_申报单位代码_申报单位名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联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三)材料上报
1.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申报材料及《2026年度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刘文豪老师处。
联系电话:0370-3111070 邮箱:yjsbgs@sqnu.edu.cn
八、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中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2.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和名称,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填写。
3.各单位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 年 6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