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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校属各单位: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其中,教育学科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参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6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

2.申报成果纸质版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简洁版)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申报信息汇总表(请分类汇总)纸质版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需一同打包发送kycsk@sqnu.edu.cn邮箱(如果文件太大可以U盘报送)。命名格式与我校《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工作通知》要求一致。

四、申报受理

我校(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后期资助项目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14日上午9-11。纸质版申报材料由校内各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101室,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校内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老师 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0-3126803



科研处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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