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发改委通知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家,各学院限报1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学院审核后,于2025年8月13日12:00前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112办公室。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联系人:付坤,69518
电子邮箱:sqsfxyzl@sqnu.edu.cn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