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日,商丘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了关于2025年度商丘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的结项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该项目的结项工作,请各学院督促已获批该项目的负责人,积极推进该项目的进度,按时完成结项工作。为切实保证立项课题完成质量,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及格式要求(附件1)
1.课题内容:课题报告(9000字左右为宜)、“2025年度商丘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4)打印稿一式2份,其中课题报告1份需匿名处理(不附封面、查重报告,内文不得标注项目组成员、单位及课题编号,违者按作弊处理,不予结项),另1份使用专项课题统一封面(附件3),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
2.格式规范:项目结项报告打印稿需严格按照《商丘市社科规划项目课题成果印制要求》(附件2)执行,未按格式要求报送者原则上不予结项。
二、学术规范要求
1.引用标注:报告中引用他人观点、数据、成果等,须在文中相应位置标注(可采用脚注、尾注或文中直接标注等形式,具体格式参考学术规范或核心期刊要求);涉及政策法规需引用原文并注明出处,引用数据须为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
2.查重要求:所有结项报告须通过查重系统检测,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禁止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作为核心创新成果,不得直接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整篇成果及参考文献,查重报告单按《印制要求》附于课题封面后。
三、其他要求
1.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表的课题设计开展研究,不得擅自变更课题内容,未经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课题名称、组成员及顺序也不得擅自变更,否则不予结项。项目结项前,不允许向其它部门递交、刊发或使用。
2.个人按要求完成结项报告(参考附件2-3),结项审批书(附件4),课题组员变更申请表(附件5,若有变更请填写),纸质版一式2份,其中结项报告1份按要求匿名,统一放于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粘贴附件3首页封面);电子文档(word文档)统一放置于命名为“立项序号+课题名称+姓名+商丘师范学院+结项材料”的文件夹内,并按结项报告、结项审批书和课题组员变更申请表进行排序(立项序号请参考https://kyc.sqnu.edu.cn/con_news2.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4&wbnewsid=6157)。
3.请各学院填写《结项申报汇总表》和《课题成员变更统计表》(附件6),两表中序号需与立项序号一致。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各一份);电子版材料(word/excel版、+签字盖章后PDF版)和学院各结项申请人的材料统一放在“学院+2025商丘市研究专项”文件夹内。
4.社科处不受理个人材料,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科处1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社科邮箱kycsk@sq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未如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联 系 人 :孙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26803
社科处
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