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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 “商丘学者”“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强市、人才引领发展工作部署,根据《商丘市科技局、商丘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商丘学者管理办法(试行)><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科〔2023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商丘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商丘学者”和“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选结果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导向性。

二、评选数量和申报条件

(一)评选类型及数量。我校只能申报“商丘学者”人才项目。且我校推荐“商丘学者”不超过4名。

(二)申报条件。“商丘学者”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商丘学者申报指南》。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交相应的申报书(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推荐人推荐的,需提交推荐人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2份);加盖学院公章的2026年度“商丘学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同一学院有多个人员申报的,由学院组织内部评审并在附件3推荐汇总表中对人员进行排序。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112室,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kyczk@sqnu.edu.cn

(二)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914日上午11点前。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范围。为避免重复支持,发挥人才专项资金作用,近3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含)各类人才者、已入选“商丘学者”、“商丘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均不得申报。

(二)诚信问责。在审核和评审期间,如发现申报人不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把关。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公认度和导向性

联系人:商丘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合作科 薛林 3289768

校内科技处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3111069


附件:1.“商丘学者”申报指南

2.“商丘学者”申报书

3.2026年度商丘学者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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