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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2.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7年度项目应于2028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满一年(2027年12月31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教科技〔2026〕111号)等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

5.项目负责人须登录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6版)务必于2026年9月24日12:00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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