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将围绕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等4个类别的资助项目开展申报。
舞台艺术创作项目重点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的作品。重点资助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时代内涵的作品。切实加强戏曲保护传承,着重支持围绕戏曲珍稀濒危剧种传承发展开展的作品创作,推动实现薪火相传,推陈出新。
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重点资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支持深入市、县基层,深入农村,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演播活动;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要国际交往活动举办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演播活动;围绕戏曲珍稀濒危剧种传承发展开展的演出、演播活动;省级以上国有文艺院团与基层文艺院团联合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活动。
艺术人才培训项目重点资助适应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以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才和基层优秀实用型人才为目标,目的明确、特色鲜明、实践性和针对性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通过师带徒、进修培训等方式,发挥老艺术家的传帮带作用,紧密结合演出实践,开展以剧育人、以演出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重点资助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坚守艺术理想,坚持人格修为,致力艺术事业,拥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青年艺术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者。
二、项目资助类别和标准
(一)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资助资金 。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戏曲、话剧项目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400万元;儿童剧项目120万元;杂技剧项目300万元;木偶剧项目100万元;皮影戏项目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100万元。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二)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演出、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演出展览演播、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三)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培训包括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
(四)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青年艺术人才的创作活动,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
1、戏剧、曲艺编剧人才;
2、音乐作曲人才;
3、舞蹈、舞剧编导人才;
4、舞台艺术表演人才;
5、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
6、工艺美术创作人才;
7、文艺评论人才。
三、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具体申报信息和流程,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查询,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请认真查阅。
申报主体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此次申报,各类项目均通过网络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因此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个人项目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单位项目待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单位基本信息后方可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由科研管理处通知。
根据往年申报经验,临近申报截止日期,因系统繁忙会导致申报材料无法正常上传系统,导致本年度项目申报失败,因此我校各类别项目申报材料务必在2021年9月5日前完成上传。
四、项目申报相关事宜请致电科研处咨询。
联系人:王昆 电 话:6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