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各位项目负责人:
2011年以来,您获得科研项目 项,经费总额 万元。(请附表详细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费金额、起止时间、项目类型等情况)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和教育部即将进行的专项检查要求,学校正在组织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协助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为保护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声誉,本着对科研经费安全和个人负责的原则,请您对负责或承担的科研项目中是否存在下列现象进行自查:
1.超出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有 □无
2.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有 □无
3.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有 □无
4.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有 □无
5.有无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以上的科研设备,如有,请说明设备效能发挥情况
6.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有 □无
7.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有 □无
8.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有 □无
9.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有 □无
10.规避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和拆分采购合同。□有 □无
11.设立“小金库”。□有 □无
情况说明:
请每位项目负责人根据所负责或承担项目的真实情况,在“有”或“无”前的“□”内打“√”,如“有”上述情况须进行说明,签字后交本单位主管科研负责人审核确认。
项 目 负 责 人:
主管科研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