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各类著作出版行为,引导科研人员合规使用科研经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著作出版申报书和出版合同审批流程,对科研人员出版著作做出如下规范:
1. 申报人首先填写《商丘师范学院著作出版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此申报书需所在单位、科研处、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字。
2. 申报书经批准后,由申报人填写《商丘师范学院著作出版合同审批流程》(见附件2,以下简称合同审批流程),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字。
3. 合同审批流程经批准后,由申报人与出版社签订三方(即商丘师范学院、申报人、出版社)出版合同。
4. 出版合同需经法律事务中心审核。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