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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商丘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商丘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911日至201912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社科CN期刊(含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大河网、映象网理论频道)、省部级(含省部级,下同)以上期刊、报纸发表的文章。

2、我市(含省驻商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3000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着力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初评和申报要求

1、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2、我校组织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严把政治和学术关,公开出版的著作要上网逐一核对书号与出版时间是否一致,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并填入《2019年度商丘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4、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5、申报受理时间:2020619日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上报成果需提供:①著作1;②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③个人申报表12份(“第一作者单位意见”栏由各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初评单位意见” 栏不必填写)、各学院汇总简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初评等级”栏不必填写);④个人申报表、单位汇总简表的电子文档,命名清楚,发送至kyc3151881@163.com

五、联系地点、联系电话

归德楼101办公室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王昆老师处,电话:3126803

科研处

  2020年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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