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商丘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22〕20 号)文件精神,我校实施优秀科研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详见《商丘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申报方式:申报者如实填写《2022年度商丘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申请书》(附件2),各学院需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材料要求:报送纸质版申请书10份,同时将以上证明材料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档,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研处3份。电子版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发到指定邮箱,各学院需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6月13日11:00前将本学院的申报表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
自然科学:张存良,3111069,电子版发送至kyczk@sqnu.edu.cn
社会科学:郝鹏飞,3126803,电子版发送至kyc31268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