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和结项审核工作。
具体要求参阅商丘师范学院《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院行字〔2015〕139号)和《关于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的调整意见》(商师政文〔2018〕128号)文件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学院博士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中期或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工作。
中期检查对象为已下拨首次科研启动费满一年的博士,考核对象本人提交中期报告和中期成果,学院提交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登记表》。
结项审核对象为已通过中期考核满一年的博士,考核对象本人提交结项报告和支撑材料,学院提交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结项审核登记表》。结项条件为: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B类以上期刊发表一篇、或在C类以上期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
材料接收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1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登记表》和《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结项审核登记表》电子版自科请发送至邮箱:kyczk@sq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归德楼112室;社会科学请发送至邮箱:kycsk@sqn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归德楼101室。
联系人:自科,张存良3111069;社科,郝鹏飞3126803
科研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