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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党政办公室《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2024年1月15日开始放假,2月24日—25日到校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研究生寒假安全排查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寒假前集中力量对研究生相关教室、实验室和宿舍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对研究生相关消防、交通、人员、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等各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措施,限时整改、闭环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研究生寒假安全。请各单位于1月23日前将寒假安全排查报告,经导师和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发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

(二)及时组织研究生寒假安全宣传教育

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开展寒假期间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和防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要求研究生离校前宿舍、实验室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三)重点加强研究生寒假日常管理

导师应承担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天向所在培养单位上报所带研究生在寒假期间留校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情况。各培养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假期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在宿舍、实验室的学习工作健康安全,并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导师在寒假期间应不定时与所有研究生保持沟通联系,如有研究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四)关心关爱研究生寒假学习和生活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导师要深入寒假留校研究生中间,及时了解寒假期间研究生思想、学习、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人文关怀工作,为寒假留校研究生提供好学习、科研和生活保障。相关培养单位要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留校研究生,确保留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要重点关心帮扶因科研实验不能回家、家庭经济困难、延期毕业等研究生,采取谈心、慰问、资助等方式,加强对需要重点关怀研究生的沟通联系和服务保障,做好需重点关怀研究生心理疏导。

(五)精准掌握研究生寒假留校具体情况

各培养单位应全面掌握寒假期间每天在校研究生具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各单位按照如下模板详细统计从1月22日之后还在校研究生具体情况,并于1月23日中午11点前发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keyanchu@sqnu.edu.cn。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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