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新进博士人才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申报下拨。申报办法和具体要求参阅商丘师范学院《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院行字〔2023〕109号)文件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学院新进博士人员(名单见附件)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审核博士人员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的可行性。
(2)根据院行字〔2023〕109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对本学院相关博士人员进行学院内部答辩,答辩工作在相关教学学院进行,答辩小组5-9人由本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也可由本学院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老师组成。
(3)形成答辩意见,答辩小组成员签字(答辩意见模版见附件3)。
根据文件精神,《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的格式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文科,见附件1)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理科,见附件2)的格式填写。并且所有项目申请人需要另提交项目经费“包干制”使用承诺书(见附件4)。
特别说明:
1.新引进的博士科研启动费按照人事处公布的科研启动费花名册(名单见附件)执行,其中科研管理费含总金额的5%。支出范围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关于学校自筹科研、教学研究等配套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党政办字〔2021〕13号)执行。报销程序参照《科研经费报销“分级审核” 的管理规定》商师政文〔2022〕98号文件执行。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盖学院公章的答辩意见、通过答辩的每位博士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和承诺书各一份,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
如因特殊原因未参与学院答辩的,需提交有学院签字盖章的延迟答辩情况说明一份。2024上半年因特殊原因未参与学院答辩的,随本次一并参与。
3.科研处接收材料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自科,张老师 3111069,邮箱:kyczk@sqnu.edu.cn;
社科,孙老师 3126803,邮箱:kycsk@s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