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和结项审核工作。
具体要求参阅商丘师范学院《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院行字〔2015〕139号)和《商丘师范学院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商师政文〔2023〕—109)文件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教学学院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学院博士人员的科研启动费中期或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工作。
中期检查对象为已拨付首次科研启动费一年的博士,考核对象本人提交中期报告和中期成果,学院提交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期检查登记表》。
结项审核对象为已通过中期考核一年的博士,考核对象本人提交结项报告和支撑材料,学院提交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的《博士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结项审核登记表》。
结项条件:2023年9月26日之前拨付首批科研启动费的结项条件按照文件(商师政文院行字〔2015〕139号)执行,2023年9月26日之后拨付首批科研启动费的结项条件按照文件(商师政文〔2023〕—109)执行。
2024年10月14日11时前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报告及登记表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自科:张老师 3111069
邮箱:kyczk@sqnu.edu.cn
地点:归德楼112室;
社科:孙老师 3126803
邮箱:kycsk@sqnu.edu.cn
地点:归德楼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