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落实学校“国家级项目突破与带动”战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保持较高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率,我校将开展国家级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我校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工作将严格按照商丘师范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管理办法》(院行字[2017] 179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申请人每3年只能获资助一次,并且未获得国家级项目前累计获得该资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获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培育计划且未获批国家级项目者此次不得申报,有在研国家级项目者不得申报。
具体工作要求:申报人认真填写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2-1、3),其中附件2和2-1为社科项目申报材料,“国家艺术基金_申报书”模板仅供参照,申报教师根据自己准备申报的项目自行选择。各学院要严把质量关,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步论证及评审(项目评审记录表),打分排序,同时协助申报者完善申请书。各学院将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4)以及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装入独立的档案袋后报送至归德楼112(自科)和101室(社科),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材料,自然科学请发送至kyczk@sqnu.edu.cn 社会科学请发送至kycsk@sqnu.edu.cn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上午11点,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自科:张老师 0370-3111069,社科:李老师 0370-3126803
科研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