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研究机构的管理,现根据《商丘师范学院研究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对研究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校发文设立的研究机构,见下表
序号 |
研究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1 |
豫鲁苏皖接合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张保胜 |
2 |
河南省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重点实验室 |
周艳丽 |
3 |
药物绿色合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 |
刘澜涛 |
4 |
河南省农业遥感大数据预警技术工程实验室 |
陈涛 |
5 |
河南省新能源电池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魏伟 |
6 |
黄河故道生态保护研究中心 |
朱新玉 |
7 |
干制辣椒产业技术研究中心 |
刘冬梅 |
8 |
汉梁文化研究中心 |
李卫军 |
9 |
河南省高校生物质降解与气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
宋兆齐 |
10 |
特种功能材料设计与改性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 |
李朋 |
11 |
河南省微腔与光电智能传感工程研究中心 |
舒方杰 |
12 |
河南省创意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
杨春风 |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参照《商丘师范学院高水平成果奖励性绩效认定办法》(商师政文〔2024〕20 号)第三部分“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性绩效认定”,按文件规定的绩效点进行量化积分考核。同时报送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
三、考核材料报送
1.对照《商丘师范学院高水平成果奖励性绩效认定办法》,分类填写考核明细表(附件1)。《办法》中没有包含的成果(不参与积分),可以填写到考核明细表“5-其它成果类”。
2.考核明细表须提供支撑材料,排序和考核明细表的顺序保持一致,每个成果类别的支撑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
3.每项成果仅属一个研究机构,成果完成人和机构共同确定归属。
4.年度总结及工作计划(无须支撑材料),参照模版(附件2、3)。
5.所有材料只提交电子版,以机构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qsfxyzl@163.com,报送时间:2024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6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