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字[2007]8号文件 2007年1月30日印发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承担纵向科研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纵向科研经费的范围
列入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及有关部门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配套经费、启动经费;
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类科研基金经费等。
第二条 科研经费的入校管理程序
经费入校后,由科研处填写“科研经费入校通知单”,通知财务处建帐立户,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将到款金额通知院(系、部)及课题负责人。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一、经费审批
科研经费只能用于与科研有关的活动。课题组成员持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的票据,经科研处审批、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二、课题组人员出差,确因工作需要,经院(系、部)主管领导或科研处批准,允许住宿超支,乘坐出租车、软卧和飞机。
三、为保证课题的顺利完成,课题经费入校后,科研管理部门可预留部分经费,以备鉴定会或验收使用。
四、因种种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研究的课题,科研处有权停止经费的使用,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课题任务下达部门)。
五、严禁将纵向科研经费用于横向课题或与该课题开展无关的其它开支。
第四条 经费开支范围
科研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一、仪器设备费:指专用设备的购置费和运输费及安装费;自制专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加工费等。
二、实验材料费: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材料;实验用动植物的购置、养殖、种植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和包装运输费等。
三、国内差旅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国内社会调研、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所开支的差旅费。
四、图书资料费:指科研工作所需要的文献、档案、稿件的抄录、誊印、打印、复印、翻印、翻译所需费用,以及购置必要的图书资料等费用。
五、分析测试及计算费:指研究工作中为获得某些科学试验数据进行分析测试所开支的费用;使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研究手段所开支的计算机录入费、软件设计费、计算机使用费等。
六、实验室改装费:指为了改善研究项目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但实验室整体改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不得列入科研经费的开支。
七、协作费:指与外单位协作承担该资助项目的研究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合同为据)。
八、版面费:指该研究项目所发表的论文、学术专著所需费用。
九、会议费:指研究工作必须参加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和必须举行的小型研讨会所开支的费用。
十、人工费:指野外考察必须开支的向导费、进行实验研究必须雇佣的临时工费用,以及非课题组人员(包括学生)参与项目研究的补助费。
十一、成果鉴定费:指组织成果鉴定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包括鉴定会议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
十二、维修费:指为开展项目研究所支付有关仪器正常维修的费用。
十三、管理费: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从项目科研经费中提取5-10%作为项目的管理费。
十四、科研津贴: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及经费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项目组可以提取不超过10%的科研津贴。科研津贴的分配,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50%,其余部分由项目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分配给项目组其他成员。
十五、其它费用: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开支的长途电话费、上网费、邮寄费和办公用品及其它科研业务杂支费用。
第五条 经费结算
一、结算时间和要求
项目鉴定(或结题)后,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交清所有档案资料,并办理结算和成果登记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二、结余经费的使用
课题结余经费一般不进行分配,主要用于课题的滚动发展。
课题结余经费可转入课题组其它项目经费中;课题组暂无课题时,结余经费暂存科研处代为保存。以确保结余经费用于科研课题的滚动发展。
第六条 说明
一、经费入校后不得随意转出。如确需转出,课题组可提出转出理由,并报课题组负责人所在院(系、部)和科研处批准。
二、在课题进行过程中,若通过欺骗手段转移、挪用或私分经费,学校将按严重侵犯学校权益的违法行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若因课题组自身原因造成课题无法完成,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须追回已用所有费用,并给当事人以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