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要求,经研究决定,河南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二、检查目的
着力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三、检查对象
在第一批检查11所高校的基础上,第二批专项检查范围为20所本科高校(详见附件1)。
四、检查时间
拟从2014年11月24日开始,检查组入校检查,每校检查时间约为2天。各校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联系学校商定。
四、检查内容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检查2011以来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及高校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行为管理3个《意见》的情况;
(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等;
(三)学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及绩效管理情况。全面检查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及其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等;
(四)学校履行法人责任情况,科研、财务、审计、纪检检察等部门和二级院系、课题负责人以及学术评价、学位评定、学风建设等委员会职责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五、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由学校汇报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重点汇报学校采取的措施、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意见和建议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学校科研管理制度、自查报告、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有关情况;
(三)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听取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院系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意见,走访部门院系和课题组成员;
(四)审查项目经费。在查看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外拨经费环节的不同检查内容,分别抽检3-5个科研项目;
(五)外调。针对某些外协项目,根据需要通过外调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作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术风气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查找整改问题,总结成功做法,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高校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结合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高校发生的科研腐败典型案件,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高校科研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要对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各高校要针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四)请各有关高校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及手机号)于11月10号前发至指定邮箱;
(五)请各高校对照《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及《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细目表》提前整理好有关资料,供检查组调阅;自查报告(含整改措施)、本校的创新做法或成功案例、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有关表格的电子稿于11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XXX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纸质材料在检查组抵达学校时交检查组;
(六)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务求工作实效。检查结果作为高校有关领导干部、责任人及相关科研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
2014.11.15